> 文章列表 >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

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

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

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1. 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合法有效债权债务关系 :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、有效且已到期。

2.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: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,如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。

3.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: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,从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。

4. 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: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,如扶养、抚养、赡养、继承等权利。

以上构成要件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。
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
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?

代位权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?

民法典中代位权与其他权利有何关联?